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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鲍毓明以养父的身份性侵未成年养女李星星,整个案件已经很清楚,但嫌疑犯却说出这样的无耻的话,真的让人非常气愤,一个受过高教育的人带着两张面具活着,一张是商业精英,另一张则是令人发指的施暴者。
李星星的母亲与鲍毓明通过网友在网络介绍认识,见面后通过短短半年的时间,鲍毓明就取得李星星母女的信任,甚至于让李星星的母亲认为,鲍毓明抚养自己的女儿比带在身边更好。
首先我认为,李星星的母亲本身很大问题。在网络上谈恋爱很不可靠,自从有了网络,有多少人因为网络相亲被骗,这就说明这是一个大概率事件,不可以相信。但她不仅相信,还送自己的女儿单独和一个仅仅认识半年的人同住,我想任何一个母亲不会这样做,只能说李星星的母亲太愚蠢!
第二,李星星的母亲对于自己的女儿的关心和了解不够。报道中没有讲述过李星星和母亲之前的生活,但我认为,她对于女儿的了解和关心太少了,否则怎能在这么久的时间内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没有感觉到在鲍毓明的监视下女儿打电话的语气和平时不一样?所以在对于女儿的关心与关爱上,她母亲是失职的。
这件事带给我另一个很大感触就是,不要轻信任何一个陌生人,尤其是带着各种头衔的社会知名人士。也许一个人越道貌岸然,他心理的另一面就越肮脏。鲍毓名具有光鲜的履历:“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大学研究员”、“教授”等等,但却在家里性侵自己的养女长达三年,彻底摧毁了李星星的身心。在这三年中,李星星多次自杀未遂,各种难以治愈的心理疾病接撞而至,即使有一天,李星星的申诉有了结果,鲍毓明真的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这根本不足以治愈李星星这些年的伤痛,想要恢复到正常的精神状态,也是一条漫漫长路。
最后我想说,身为父母,一定要给孩子做好保护自己的教育!父母不可能陪伴孩子一生,所以必须教育他自己保护自己。尤其是性教育方面, 不要遮遮掩掩,用孩子可以理解、可以接受的方式告诉他,因为这件事非常重要。还要让他知道,父母不在身边的时候,不要轻信任何陌生人!即使他看起来是一个亲切的叔叔,美丽的阿姨或者慈祥的老爷爷,都要随时随地保持警备心理,不被表象欺骗,这样会大大降低被侵害的风险,让孩子的童年平安度过。
我觉得他有可能说的是真的,他可能从一开始就对这个女孩动机不纯,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哪个亲生母亲会将14岁的女儿交给一个陌生男人领养?别说是领养了,恐怕都不允许让女儿单独与一个陌生男人待在一个房间里,难道这个母亲这点认知都没有吗?所以,真正的送养目的,可能并不是她母亲说的那样,是因为封建迷信,将孩子送养能消除灾祸。
其次,鲍毓明领养这个女孩小可是在2015年9月,第一次性侵小可是2015年12月31日,那时小可已经年满14岁,对于一个曾获得过全国十佳律师来说,他当然知道我国《刑法》规定,与14周岁女孩发生性关系是否犯法要看女孩是否自愿,如果女孩年满14周岁且自愿,则不构成犯罪;如果未满14周岁,不管女孩是否自愿,则涉嫌强奸罪。一切恐怕不只是巧合那么简单吧?
当然,以上只是我的猜测,不管怎样,都应该让这个禽兽受到惩罚。
具体新闻内容我是没有勇气去看的,所有这种内容像虐待、性侵的新闻我都不忍心打开,因为我也有女儿,我会不自觉的去把这些伤害影射到她身上,如果换做是我,那些伤痛我是承受不起的。
我记得有一次,好奇点开一个视频,妈妈的男朋友因为一岁多的宝宝不停哭闹,把那个孩子提起来往地上摔,又摔,再摔,直到那个孩子不动了……我当时眼泪就出来了,懵了,我老公叫我以后不要看这样的视频,看的整个人心情都不好了。自此以后,我看到标题都不敢打开。
我女儿到大班才开始看性教育的启蒙绘本,我都觉得太晚了,我应该从刚上幼儿园就给她看。现在这个社会变态太多了,像这样的禽兽判死刑都便宜他了,毕竟他死了,一个人的一辈子也弥补不了,一个家庭也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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