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出国留学资产证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出国留学资产证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谢邀:我认为不用,当你申请强制性执行以后,法院会根据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核实不到,申请人应该提供相关线索由法院进行近一步核查!
对于个人,是没有权利去查证私人财产的,相关部门也不会支持与配合任何个人去调查某人的财产隐私,无论此人是否犯法违纪,只有法律部门才能有权行使!所以申报强制执行不该是个人提供证据!
我不太懂,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还须探讨!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审法官处要)等资料即可立案。
至于是否要提供对方财产证明,一般是不需要的。但是对于执行有利的对方财产线索,当事人应当提供给法院。
根据目前的司法制度,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法院依照自身职权可以调查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公积金账户、工商登记资料等财产线索。
特殊情况下,如果被执行人的上述线索不够或数额不足,则当事人提供对方的特殊财产线索,可以加快执行进度,有利于及时执结案件。
所谓特殊的财产线索,常见的有这样一些:
被执行人的债权,存放在某地的可以变现的原料、产成品等。
被执行人的房产设备等出租的线索。
被执行人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财产。
等等。
至于对方银行卡里有没有钱,这很简单,执行局在执行指挥中心的电脑上即可查到,很简单的。
是因为存款人死亡了,而来支取人又不知道密码,需要密码重置,必须要本人来。所以就要出示公证处的公证书,死亡者财产由谁来继承,就由谁来支取。有多名继承者就由多名或指定一名继承者来银行办理,持来办理者身份证和公证书就可以了。
题主度“存款证明”还是有误解,我来跟大家解释一下。用我的理解,存款证明是开给单位或者个人用于证明其在该银行有一定数额存款的证明,是给存款人用于出示给第三方的证明。而存单则是银行出具给存款人的权利凭证。
二者最大的不同在于用途不同。一般情况下,银行只会给存款人出具存单。如果题主对银行有疑虑,存单就是你的存款权利证明。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银行才会给客户办理存款证明,那就是第一存单办理质押贷款;第二办理出国签证手续。银行一旦出具存款证明,那么你的存款就会被冻结,直到你用存款证明来换回存单(也有等证明失效的)。
一旦银行出现风险,其实存款证明或者存单的效力是一样的,甚至你没有相关凭证只要卡上有余额,也是能得到存款保险制度保障的。因此,有没有这些纸质凭证,并不影响你的存款安全。
我是空谷财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有意思。
已经好久没去过银行柜台办业务了,都不知道银行的回单是什么样子啊。
以前去柜台办理的业务,是会有凭条的。
我弟弟上大学的时候,手机银行还不发达,都需要去柜台转账,我还每次转账都把单子存起来,说以后要拿去给他看,告诉他上大学花了我多少钱。
但后来再翻出来这些单子,看上面的墨都被磨掉了。
想来也是很有意思。
现在都是在手机银行操作,也没有纸质的东西了,但可以实时查流水。也没什么可担心的。
所以我是觉得楼主的问题还是蛮好玩的。其实只要是正规银行,银行系统的数据每日都是要对账的,应该还会同步到总行,银行的内部结算系统甚至都还是与互联网完全断开的,所以,要对银行的数据技术有信心,只要你是真的存了钱,不至于银行不认。也不至于找不到。
即便是银行破产,50万以下的存款也是受存款保险法保障的,央行要求银行有存款保障金,也会监管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二级资本充足率,没那么容易倒。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出国留学资产证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出国留学资产证明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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